
停止参保的原因有以下几项:
1.劳动合同期满(单位不续订)
2.单位破产
3.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或提交解散
4.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
5.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
6.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裁减人员
7.双方协商一致,单位提出解除合同
8.用人单位过错,劳动者解除合同
9.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
10.劳动者死亡或失踪
11.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
12.劳动者通知单位解除合同
13.双方协商一致,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
14.用人单位跨区域迁移(未解除劳动合同)
不同的停保的原因,在系统中,主要是用于判断“是否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”。如果属于非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,则该职工就业中断后的月份可以申领失业补贴。
(例行申明:本文截图来自深圳地区,不保证其他地区和本文的信息的一致性;当前时间为2026年1月7日,后续如有变化以系统最新的内容为准,)
接下来说说这14这个原因具体对应的“是否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”的系统判定。
1.劳动合同期满(单位不续订)——非本人意愿

2.单位破产——非本人意愿

3.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或提交解散——非本人意愿
4.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——非本人意愿 5.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——非本人意愿 6.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裁减人员——非本人意愿 7.双方协商一致,单位提出解除合同——非本人意愿 8.用人单位过错,劳动者解除合同——非本人意愿 9.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——本人意愿 10.劳动者死亡或失踪——本人意愿;同时需要填写死亡/失踪日期。 11.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——本人意愿 12.劳动者通知单位解除合同——本人意愿 13.双方协商一致,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——本人意愿 14.用人单位跨区域迁移(未解除劳动合同)——本人意愿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