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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2-08
0 0 未成年人由于受到年龄、智力发展、社会经验等限制,身心发 育还不健全,极容易受到不良行为的影响,所以,为了保护未成年 人免受不良影响,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,我国在《未 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中都明确规定,未成年 人不得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 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。
同时,还要求这些场所在显著位置设置未 成年人禁入的标志,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。
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场所之所以 不适宜未成年人进人,是因为这些场所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暴力、 欺诈、色情等不利于(***hd怎么关闭:打开设置,点击移动网络,选择移动数据,进入页面,将VoLTE高清通话选项关闭即可,打开设置,点击蜂窝网络,选择蜂窝数据选项,点击语音与数据,进入页面后,勾选4G,关闭VoLTE选项即可。)未成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因素,未成年人的自制 力弱,容易沉溺其中,受到伤害,法律作出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一些 不适宜的场所是十分必要的。
冬***
2005-09-13
跟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“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”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这类主观性强、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给予从重处罚的原则。中国刑法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长期以来,只要行为人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,就一律以强奸罪从重处罚。刑法的这一规定缺乏“是否明知不满十四周岁”的主观要件,这种“客观归罪”的做法,不符合刑法刑罚适用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。 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23日公布了一个司法解释,如是规定:“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,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,未造成严重后果,情节显著轻...全部
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“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”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这类主观性强、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给予从重处罚的原则。中国刑法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长期以来,只要行为人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,就一律以强奸罪从重处罚。刑法的这一规定缺乏“是否明知不满十四周岁”的主观要件,这种“客观归罪”的做法,不符合刑法刑罚适用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。
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23日公布了一个司法解释,如是规定:“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,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,未造成严重后果,情节显著轻微的,不认为是犯罪。”这个司法解释名为《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,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》,自2003年1月24日起施行。
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,“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,不论幼女是否自愿,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,以强奸罪定罪处罚。”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说,这个批复能够使刑法的相关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得到更加准确、有力的贯彻执行。
该负责人说,新的司法解释体现了刑罚适用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,同时还体现了“区别对待”的刑事政策。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,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“确实不知”。对于批复中的“明知”,他解释为“知道或应当知道。
” “批复”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的司法解释的一种,和“解释”、“规定”一起,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具体法律问题制定的、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。